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二级消防工程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二级消防工程师2017案例分析考点:多层歌舞娱乐场所”,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案例 多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夜总会地上3层,每层建筑面积为18m×60m=1080 m2,砖混结构。一层为大堂(190 m2)、迪斯科舞厅(810m2)和消防控制室(80 m2),二、三层为KTV包间(每个包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 m2)。建筑总高度为12m。在距该夜总会两侧山墙50m处各设有室外地上消火栓一个;该建筑内每层设三个DN65消火栓,采用25m消防水带、19mm 消防水枪,消火栓间距为30m,并与室内环状消防给水管道相连;该建筑内还设有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用标准喷头,喷头间距不大于3.60m,距墙不大于1.80m。室内、外消防给水均取至市政DN200枝状管网,水压不小于0.35MPa。该建筑内二至三层走道(宽度2m,长度60m)和一层迪斯科舞厅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设有机械排烟系统,并在屋顶设排烟机房,排烟机风量为50000m3/h。迪斯科舞厅划分两个防烟分区,最大的防烟分区面积为 410m2;在各KTV包间内、迪斯科舞厅内、走道、楼梯间、门厅等部位设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在每层消火栓处设置5kgABC干粉灭火器两具。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配置。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置。
3)防排烟系统的配置。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置。
5)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
三、关键知识点和依据
(一)室外消火栓
该建筑体积为18m×60m×12m=12960m3,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
定,民用建筑应设室外消火栓。民用建筑体积为5000~20000m3时,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1/s。每个室外消火栓流量为 10~151/s,因此,在该夜总会四周120m内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室外消火栓。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1/s时,应将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且向环状管网供水的输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二)室内消火栓
该建筑体积大于10000m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8.3.1条第4款的规定,应设DN65的室内消火栓,其消防用水量应根据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51/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不少于三支。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7m,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消火栓应布置在位置明显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消火栓消防水带长度不宜大于25m。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设置在地上一至三层且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灭火系统。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GB 50084--2001),该场所环境温度大于4℃,且不高于70℃,应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应为中危险级Ⅰ级,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61/min•m2,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m2。
(四)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
该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给水均取自市政供水管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8.6.1条的规定,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1/s,应设消防水池。因此,该建筑应增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当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O1/s。因此,计算上述消防用水总量时,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可减少至1O1/s。
(五)防排烟系统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该夜总会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房间和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系统。因此,应在一层迪斯科舞厅和二至三层走道内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一层迪斯科舞厅建筑面积为810m2,至少应划分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内设一个排烟口,并应保证至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距离不大于30m。迪斯科舞厅用一台排烟风机负担两个防烟分区排烟,排烟量不应小于120m3/h•m2,经计算其排烟量为 120m3/h•m2×410m2=49200m3/h。二至三层走道建筑面积为2m×60m=120m2,其排烟量为 60m3/h•m2×120m2=7200m3/h。夜总会屋顶排烟机房内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为50000m3/h,分别大于迪斯科舞厅所需排烟量 49200m3/h和二至三层走道的排烟量7200m3/h,但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9.4.8条的规定,排烟风机排烟量还应考虑10%~20%的漏风量。迪斯科舞厅排烟量加上漏风量应为 49200m3/h+49200m3/h×20%=59040m3/h,因此,屋顶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调整为不小于59040m3/h。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一至三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可以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了实现自动启动机械排烟系统,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该场所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采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七)灭火器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均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的规定配置灭火器,住宅也宜配置灭火器。该夜总会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火灾种类为A类火灾。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计算:Q=1.3KS/U=1.3×0.50×1080/50=14.04≈15(A)。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计算:Qe=Q/N=15/3=5(A)。该建筑在每层的三个消火栓处各设置2具5A级别的ABC干粉灭火器,符合规范要求,但A类火灾场所严重危险级的手提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为15m,目前的灭火器布置有漏保护的地方,应进一步调整。
(八)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该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封闭楼梯间、走道、一层大堂、迪斯科舞厅、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排烟机房等场所应设应急照明。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01x。
2)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1x。
3)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1x。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该场所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m,其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1992)的有关规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